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风、班风、校风的建设🏇。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建设整洁、美丽、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学生爱整洁、爱美观🚎、爱集体💚、爱生活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男女宿舍采取封闭式管理🧁,男🐰✸、女生均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二条 学生寝室实行辅导员、班主任、班长负责下的寝室长负责制🥯,对寝室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床😱、桌💾、柜、架💁🏼👮🏻、椅、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负有使用🧑🏿⚖️、保管、维护之责🗾。入住前🧑💻👸🏿,由班主任寝室长负责对寝室验收合格后,在宿舍财产合同书上签字。入住后由辅导员、班主任、寝室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宿舍卫生、住宿秩序、设施和安全等☆。
第三条 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应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该学年的住宿管理费🧱。
第四条 住宿学生必须按照班主任所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必须服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及调整。
第五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离校手续🪐。如有缺🤷🏻♀️、损则须在办理了赔偿手续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六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包括亲友),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上课时间(含自习、实习、实验等)🤾🏻♀️,任何人不得滞留宿舍(病号凭病假条除外)🤲🏿。
第八条 住宿学生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夜不归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九条 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学生工作部门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对不服从检查管理,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予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宿舍内外清洁🧑🏼⚕️。
(—)严禁在午休、息灯后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吹拉弹唱🥸,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二)严禁在楼内、寝室内打球踢球📥;
(三)严禁在宿舍内乱张贴、涂抹刻画等;
(四)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起哄😅、闹事等⁉️。如有以上行为者,将视情节7️⃣,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在寝室内或走廊上使用热得快、电热水壶、电热杯、电火锅、电饭煲、电热水袋、酒精炉等高功能电器及其他电热设备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严禁在宿舍内饮酒聚餐;
(七)严禁在宿舍内小便,发现宿舍内有尿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严禁在宿舍内经商。
第十一条 保持宿舍整洁,每天须清扫宿舍卫生,衣被叠放整齐,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保持室内外卫生。室内垃圾应入垃圾袋或倒人规定场所🧞♂️,不准扫入过道🧑🏿🍳、楼道内🧚🏻♂️。
第十二条 严禁向窗外⏫、楼道、楼梯🙏🏼、厕所、洗漱间等公共场所倾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乱倒剩余饭菜。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在洗漱间便溺🚆,保持厕所、洗漱间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 爱护宿舍内外自用、公用设施🧑,对杏运所安装、配备的一切设施严禁任意移动🌄、拆卸及破坏🕌。自然损坏的,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或故意破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节约用电➛,应做到人走灯灭🥻,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节约用水,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十五条 强化安全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一)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烧煤油炉🧙、酒精炉🐡🦖;
(二)严禁在宿舍内及楼道使用明火焚烧废纸杂物;
(三)严禁私接电线、插座、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
学生在寝室内或走廊上使用热得快、电热水壶、电热杯🦋👨🏻🔧、电火锅、电饭煲🧍🏻、电热水袋🥽、酒精炉等高功能电器及其他电热设备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加强防盗意识,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要保管好🤜🏽,钱存银行🫱,洗晒衣物要及时收取🦹🏿🧛🏻♀️,钥匙不得借给外人应随身携带7️⃣,避免给盗窃者造成机会。
第十七条 对住宿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宿舍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