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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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杏运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杏运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令)以及《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杏运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入学复查与注册
第二条 凡是被杏运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杏运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逾期一周或请假期满逾期一周仍不能报到且不能说明原因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杏运将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核,严防资格造假。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因入伍、创业、疾病等原因👯,凭相关手续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杏运招生部门🧕🏼,杏运将保留其入学资格。入伍新生在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录取通知书、退伍证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杏运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入伍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因身体原因被部队退回🟪,可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在部队继续服役而中途退役,可在退役当年或顺延1年新生入学期间申请入学,经杏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申请创业保留入学资格,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到校领取并填写《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批准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每次1年,最多保留入学资格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新生创业期满后💅🏽,可以在当年或者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录取通知书😂、《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办理入学手续。中途申请入学的👨🏽🦳,可在当年或者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录取通知书、《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杏运办理入学手续。创业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杏运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杏运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杏运申请入学🙎🏽,由杏运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杏运复查合格后,可在当年或顺延1年新生入学期间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杏运申请入学,经杏运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随年编班🏃♂️,如果当年没有相应专业👰🏿♂️,学生同意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亦可申请转入符合条件的其它专业学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重新报名参加高考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杏运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杏运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有关部门查究🪶。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杏运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在所在系部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缓注册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未取得学籍或未延续学籍🧑🏻💼,系部将不予安排选课🧔🏼♀️、不予安排课程考核、不予记载课程考核成绩。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注册手续的学生,超过缓注册期三个月的,经劝告仍不履行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予以退学处理😔。
第七条 杏运将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经济困难的新生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 学生应当参加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取得的学分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方法按照《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学习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方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考试采用学分制评分,考查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评分,军训、劳动课等课程成绩按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
第十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杏运学生行为准则》和杏运有关学生德育考评办法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系(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体育教学部批准🟥,由体育教学部安排适合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的体育保健活动课程,并由体育教师评定成绩。
第十二条 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免修课外创新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直接获得学分。荣立三等功奖励以上的在校生(含新生),免修通识教育选修课。
第十三条 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第十四条 学生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亦可参加杏运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杏运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记作零分🌯,不予补考,并视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考核违纪经教育悔改表现较好,可以给予补考或重修机会。对通过重修、补考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第十六条 杏运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按规定折算为相应成绩(学分),计入其学业成绩。
第十七条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终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成绩(学分)💎,予以记录。学生在3年内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𓀁,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成绩(学分)🔲🦵🏻,予以承认。
第十八条 学生因故不能或不能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事先申请或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杏运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杏运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各系部要严格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对违背学术诚信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奖🚴,不得获得学术称号、荣誉👩🏼🍼。
第四章 考勤与纪律
第二十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杏运对上课🌔、实验、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实行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
学生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请病假🌰,应出具医院证明,特殊情况的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生所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由杏运主管院长审批。如果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请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参加教学活动的👨🏻🍳,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向批准方销假。
第二十二条 考勤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教学活动由任课教师负责🧑🦽,其他活动由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旷课课时数按以下方法计算🫵🏿:课堂教学旷课时数按课表规定的课时计🎶,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按每天6课时计算🤛🏼。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课时计✊🏽。
对于旷课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按《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且仅限一💦、二年级学生。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确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拟转入专业系部考核,确认转专业确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杏运指定医院鉴定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经确认尚且能够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杏运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休学创业期满👨🏽🎨、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给予优先考虑。
学生转专业须在教务处根据专业班级容量📗、师资条件等因素核定转入计划数内进行,经拟转入系部同意,并经杏运批准。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杏运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我院完成学业🐭🦻。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杏运之间进行。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杏运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应予退学或开除学籍的⛑️;
(六)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前三年期间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因杏运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杏运出具证明,由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杏运。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杏运和拟转入杏运同意,由转入杏运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杏运有培养能力的,经杏运院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协商转入地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杏运认为应当休学的🫨⏳,经杏运批准🙇🏼♀️,可以休学。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可连续休学2次,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杏运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九条学生参加杏运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杏运学习期间,杏运为其保留学籍🍃。学生保留学籍期间,杏运与其所在部队、杏运保持联系🍴,建立管理关系。
第三十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杏运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休学期满要提前一周提出复学申请,经杏运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七节 学业预警、退学
第三十二条 杏运实行学业预先警示制度📼。学业预先警示制度是指杏运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习原因引起,可能影响其正常学习的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并对学生进行提示或预先告知的一种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生所在系(部)对学生所获学分(成绩)每学年(最后一学年除外)清理一次。学生在读期间在某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该学年培养计划规定正常修读应取得学分总和的30%,给予学业警示。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在规定相应学历层次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或累计未取得应修学分达60学分以上者;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麻疯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杏运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在弹性学制最高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七)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杏运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退学处理程序👷🏽♀️1️⃣:
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部)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系(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杏运出具退学决定书👏🏼,学生所在系(部)负责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在校内公告视同送达),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的学生,应在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因病不能自行回家的,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因无故滞留杏运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二)退学的学生发给退学证明书👩🏿🏭,学满一年及以上的发给肄业证书🚣🏼♂️。
(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按照《杏运平台 -《杏运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学制、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七条 录入我院的高职学生实行弹性学制🤾🏼♂️⛹🏽♂️,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三年制高职学生学习年限为2-5年。五年制高职学生学习年限为4-7年。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休学创业的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在相应学历层次最长学习年限基础上延长2年;保留入学资格时长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杏运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杏运毕业要求的⏪,经审核合格。准予毕业🥑👭🏼。
第三十九条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成绩(学分),德、智、体达到杏运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经杏运审核批准最多可在相应学历层次基本学习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毕业🤾🏽♀️。
第四十条 学生在杏运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可向杏运申请肄业证书2️⃣。
第四十二条 杏运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 杏运严格执行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四十四条 杏运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十五条 杏运对违法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已发的学历证书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学历证书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已经注册的,杏运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四十六条 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经杏运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学生👨🏽🔧。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